转党委教师工作部、人力资源处:关于开展2023年苏州大学周氏卓越管理服务奖申报评选工作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23-12-07  浏览次数:97

各学院(部)、部门、直属单位:

根据《苏州大学周氏卓越管理服务奖管理办法(试行)》(苏大人〔2023〕31号)文件精神,现将2023年苏州大学周氏卓越管理服务奖申报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评选范围

我校在职在岗的党政管理人员、专职辅导员、其他专业技术人员。

二、奖项设置及奖励标准

周氏卓越管理服务奖名额一般不超过40名,奖励金额为5000元人民币/人。

三、申报名额

(一)党政管理人员(含专职辅导员):各单位可推荐不超过1名候选人,苏州医学院可推荐不超过3名候选人。

(二)其他专技人员:各单位可推荐不超过1名候选人,图书馆、后勤管理处可推荐不超过2名候选人,苏州医学院可推荐不超过3名候选人。

四、申报条件

申报者应在党政管理岗位、专职辅导员岗位或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工作5年及以上,近5年年度考核至少有1次为优秀,并在以下方面起到表率和引领作用:

(一)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忠诚热爱教育事业,模范履行岗位职责,带头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履职尽责,真抓实干,服务大局,开拓创新,充分展现新时代教育工作者的良好形象,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。

(二)重视党建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,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,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,坚持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,注重全程育人、全方位育人。

(三)教育教学管理理念先进,具有较强的行政管理和协调能力,坚持改革创新,不断探索新形势下教育管理的新思路、新方法、新举措,在深化办学体制和教育管理改革、推进教育领域治理能力和水平现代化等方面作出贡献。

(四)善于研究和把握教育规律,负责起草较高水平的学校管理文件、改革方案及撰写调研报告,发表能够提升实际工作水平的高质量教育管理研究论文或学术论文。

(五)工作作风优良,爱岗敬业,甘于奉献,勇于担当,善于作为,廉政勤政,工作业绩突出,在全心全意为师生服务等方面先锋模范作用突出,在师生中有较高威望。

五、申报要求

(一)《苏州大学周氏卓越管理服务奖申报书》(附件1),纸质版一式2份,A4纸双面打印。

(二)《苏州大学周氏卓越管理服务奖申报人员情况汇总表》(附件2),纸质版1份,同一单位推荐人选在2人及以上的,须在汇总表中进行排序。

(三)资格初审后,将开展推荐人选服务对象的评价工作,具体要求另行通知。

申报材料纸质版递交党委教师工作部办公室(凌云楼602),电子版打包发送至邮箱jsgzb@suda.edu.cn。

六、其他事项

(一)在党纪、政务、行政处分影响期内或被认定师德失范、教学事故等在处理影响期内的教职工,不得申报本奖教金。

(二)申报者不可同时申报我校其他各类捐赠类奖项;己获学校捐赠类奖项的,上次获奖后须隔3年方可再次申报。

(三)请各单位积极组织申报工作,坚持公开、公平、公正、择优的原则,向一线工作人员倾斜。申报材料请在202312月15日(周五)12:00前报送,逾期不再受理,敬请谅解。

联系人:何雯,吴馨宇,联系电话:0512-67165791


附件1:苏州大学周氏卓越管理服务奖申报书.docx

附件2:苏州大学周氏卓越管理服务奖申报人员情况汇总表.xlsx


党委教师工作部、人力资源处
2023-12-06 18:03:04

 起草人:党委教师工作部  何雯发布人:人力资源处  朱雯

学院可推荐名额:个人奖,0-1名候选人

请拟申请的教师提前和人事秘书联系,按照人事秘书要求提交相关材料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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