转党委教师工作部、苏州医学院:关于开展2023年苏州大学陈金荣英才奖申报评选工作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23-12-08  浏览次数:130

各有关单位:

根据《苏州大学陈金荣英才奖管理办法(试行)》(苏大人〔202333号)文件精神,现将2023年苏州大学陈金荣英才奖申报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评选范围

苏州医学院各学院、中心、科研机构,苏州大学各附属医院(以下简称各单位)从事医学和生命科学领域人才培养、科学研究等工作的在职在岗专任教师。

二、奖项设置及奖励标准

(一)英才奖6名。其中,一等奖3名,奖励标准为5万元人民币/人;二等奖3名,奖励标准为3万元人民币/人。

(二)青年英才奖6名。奖励标准为2万元人民币/人。

三、申报名额

(一)英才奖:各单位可推荐0-1名候选人。

(二)青年英才奖:各单位可推荐0-1名候选人。

四、申报条件

(一)坚持正确政治方向,自觉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,热爱教育事业,坚持立德树人,始终牢记为党育人、为国育才使命,有高尚的社会公德及职业道德。

(二)近三年,每年承担本科课程教学任务不少于54学时(附属医院临床教学人员不少于24学时),教学效果好,深受广大学生喜爱。

(三)近三年,满足下列条件中至少一项:

1.在教育教学改革、教学学术研究方面成绩显著,有高水平教学类成果,或在指导学生参加国家级学科竞赛、发表重要学术论文、参加创新实践活动等工作中成效突出。

2.学术创新能力强,在科学技术前沿有所突破,做出重要科学发现或技术发明。

3.在成果转化、技术改进和推广服务等方面取得显著经济或社会效益,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。

(四)青年英才奖申报者中,女性不超过38周岁198511日以后出生),男性不超过35周岁198811日以后出生),优先支持取得重要成果的主要完成人。

五、评奖程序

(一)各单位根据评奖条件推荐人选,由苏州医学院组织资格审查。

(二)学校组织专家评审组评审。

(三)经学校审定,公示无异议后报陈金荣基金管理委员会核准,学校发文表彰。

六、申报材料要求

(一)《苏州大学陈金荣英才奖申报书》(附件1),纸质版一式2份,A4纸双面打印,同时发送电子文稿。申报书中所列成果须为近三年(2020.1-2022.12)取得的成果。

(二)《苏州大学陈金荣英才奖申报人员情况一览表》(附件2),发送电子文稿。

(三)申报书中所列成果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(要求见附件3),PDF电子版1份,纸质版1份。所在单位须严格审核复印材料,在成果目录页签署意见,并加盖单位公章和骑缝章。

(四)《学术诚信承诺书》(附件4),纸质版1份。

(五)以上材料纸质版递交苏州医学院组织人事办公室(独墅湖校区一期炳麟图书馆832会议室),电子版发送至邮箱djy@suda.edu.cn

七、其他事项

(一)在党纪、政务、行政处分影响期内或被认定师德失范、教学事故等在处理影响期内的教职工,不得申报本奖教金。

(二)各类奖项评选向一线教师倾斜,原则上不对国家级领军人才项目获得者重复奖励。

(三)申报者不可同时申报学校其他捐赠类奖项;己获学校捐赠类奖项的,上次获奖后须隔3年方可再次申报。

(四)请各单位积极组织申报工作,申报材料请在20231215日(周五)17:00前报送,逾期不再受理,敬请谅解。

(五)联系人

党委教师工作部:何雯、吴馨宇,联系电话:0512-67165791

苏州医学院组织人事办公室:张骏,戴建英,联系电话:0512-65884028

特此通知。

附件1:苏州大学陈金荣英才奖申报书.docx

附件2:苏州大学陈金荣英才奖申报人员情况一览表.xlsx

附件3:附件材料要求.docx

附件4:学术诚信承诺书.docx



党委教师工作部、苏州医学院
2023-12-08 09:47:08

 起草人:党委教师工作部  何雯发布人:人力资源处  朱雯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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